(大视野新闻网 白雪敏 王晨光 李海侠 通讯员:由益铭)深夜街头,未取得营运资质的私家车悄然接走平台派单的乘客。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车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为由断然拒赔——无证网约车的阴影,始终笼罩在城市出行的全产业链条之上。山东省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在专项约谈中明确指出,这一乱象的滋生,是平台审核缺位、从业者侥幸心理等多重因素叠加共振的结果。看似简单的违规行为背后,交织着市场需求、商业逐利、监管效能与个体选择的复杂博弈,构成了一道亟待系统性破解的城市治理难题。
需求缺口:刚性出行需求催生“灰色补给”
城市出行的供需失衡,为无证网约车提供了赖以生存的肥沃土壤。早晚高峰通勤时段、节假日出行旺季,或是偏远郊区等运力薄弱场景中,合规网约车常陷入“一车难求”的困境,乘客等待时长动辄突破半小时。面对迫切的出行需求,多数人会主动放弃对车辆资质的细致甄别,选择“有车就坐”的务实方案。相关数据显示,部分一线城市高峰期合规运力缺口超30%,这种尖锐的供需矛盾,直接转化为无证车辆的生存空间,使其成为出行市场中难以根治的“灰色补给”。平台逐利:资本逻辑下的“责任失守”
网约车平台作为司乘连接的核心枢纽,其逐利本性是无证运营泛滥的关键推手,而这种行为在《反垄断法》与交通法规框架下均触碰了明确的法律红线。从交通法层面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需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司机与车辆需分别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方可开展营运。但部分平台自身未获资质却擅自跨区域开展业务,更通过简化审核流程、默许虚假证件上传等方式向无证运力派单,这种“先扩张抢市场,再被动守合规”的策略,已违反该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面临1万至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反垄断法视角看,该行为本质是“低成本扩张”型不正当竞争,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通过吸纳无证运力快速抢占份额,排挤合规平台,违反《反垄断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核心原则,构成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直接破坏。司机选择:成本与侥幸的“风险博弈”
对众多司机而言,选择无证运营既是经济压力下的无奈之举,更是侥幸心理主导的冒险行为。烟台市交通运输局专项调研显示,司机无证运营主要源于三类现实困境:一是车辆硬件不达标,部分老旧私家车因轴距、排量等核心参数不符合地方准入标准,根本无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二是兼职属性的成本考量,不少司机将网约车作为“副业”,仅在下班后或周末接单,认为专门办理资质、购买高额营运保险“投入产出比过低”;三是合规成本高企,普通私家车年度保险费用仅需一两千元,转为营运性质后保险费用骤升至七八千元甚至上万元,这笔刚性开支成为压在司机身上的“经济重负”。监管困境:技术壁垒与协同不足的双重制约
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平台得以在法律灰色地带肆意游走,而政企数据信息不对称正是反垄断与交通执法面临的共同障碍。交通法层面,监管部门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人、车、证”进行全链条核查,但平台常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监管部门开放订单流向、车辆实时定位、司机服务记录等核心动态运营数据,仅提供静态的车辆注册清单,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核实订单真实性,难以精准认定“违规派单”事实。从反垄断法视角看,这种“数据黑箱”为平台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平台可利用独占的用户与交易数据实现“大数据杀熟”“差异化派单”,而监管部门因缺乏数据支撑,无法科学界定相关市场范围、精准评估市场支配地位,导致《反垄断法》针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条款难以落地执行。尽管深圳、杭州等先行城市已推动网约车平台数据实时接入监管系统,但在全国范围内,平台隐藏订单信息、篡改车辆资质数据的现象仍屡见不鲜,既严重阻碍交通合规监管,又直接架空反垄断执法效能。
破局关键:构建多方共赢的合规生态
无证网约车与平台违规派单的泛滥,本质是对《反垄断法》与交通法规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双重践踏。从法律后果看,烟台市明确规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将面临3000元至10000元罚款;未取得驾驶员证的司机从事营运,处罚金额为200元至2000元,这一标准在2025年的整治行动中得到严格执行——牟平区、蓬莱区的查处案例均按此标准落实处罚,仅牟平区单区曝光的违规车辆就达30辆,形成强力执法震慑。而平台的违法成本同样明确,平台因违规派单在蓬莱区被处罚的案例,直接印证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刚性约束。从全国司法案例看,广州司机刘某因无证运营发生交通事故后,其4万余元停运损失的诉求被法院依法驳回,更凸显无证运营面临的“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双重困境。反垄断法层面,平台通过违规扩张形成垄断后,将直接导致市场活力衰退,最终推高乘客出行成本、降低服务质量,严重违背《反垄断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立法目的。潍坊市“保险拒赔联动”与烟台市“百日攻坚+一案双查”机制的实践成效证明,唯有将法律惩戒与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才能构建起刚性约束体系。烟台的整治行动绝非短期突击,而是聚焦行业顽疾的长效治理,其核心创新在于查处司机的同时同步锁定平台违规证据,这种“打查结合、溯源追责”的监管模式,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只罚司机、不追平台”的监管困境。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