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重点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最高检指出,将继续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认定等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检察监督
近年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问题广受关注,行政检察如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7月8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回答《工人日报》记者这一提问时说,行政检察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始终作为重点,促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将继续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检察监督。
张相军介绍,行政检察聚焦劳动就业领域行政案件,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等监督力度,监督纠正错误裁判、依法及时执行,促进争议一揽子化解。
在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何某诉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案中,何某系新入职员工,受伤时公司还未来得及给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检察机关以抗促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成企业依法支付赔偿款。
“针对本案反映出的新招聘尚未参保、短期灵活用工人员因客观原因获得社会保障难问题,尤其是在工伤认定中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的情况,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签订加强共同调处与协作支持意见,对涉工伤、职业病,涉残疾人、怀孕哺乳女性、外卖骑手、危险作业及重体力劳动者等弱势群体,以及劳动者新入职尚未参保,企业承担过重经济责任易引发经营困难或社会不稳定的‘浅劳动关系’等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将保障民生民利与助企纾困有机结合。”张相军说。
检察机关强化类案监督,推动新业态行业系统治理。针对新业态劳动者关心的职业风险、保险待遇等问题,以及相关行业行政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以类案监督促进堵漏建制,推动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在强化协作配合,增强共护合力方面,检察机关积极与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共同筑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墙”。今年最高检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相关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强化协同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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