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房产 > 正文

根据江苏省徐州电视台12月1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近期发布的《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满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实现青年人才安居乐业,12月12日,徐州市住建局走进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宣讲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根据11月20日印发的《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适用于同时满足4个条件的对象: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2.在徐州市区纳税的企业、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就业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上述单位全职引进的正高、副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技师技能人才。3.在徐州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4.自2023年11月1日起首次在市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从补贴标准看,博士、正高级职称发放30万元购房券;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发放12万元购房券;本科、中级职称、技师发放8万元购房券;大专发放5万元购房券。购房券在铜山区(含高新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含港务区)、徐州经开区通用。

《实施细则》明确,人才购房券实行实名制,每名人才限申领一张,仅供本人使用,用于抵扣购房款(首付),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夫妻双方分别申领的购房券可叠加使用。

购房券可用于购买徐州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使用购房券所购的住房,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5年内不得转让,产权行政限制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才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后,每月底将收取的人才购房券汇总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在汇总购房券后,次月初向市财政局申请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市财政局于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本细则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本细则实施前符合《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引进的人才未申请购房补贴的,可申请购房券,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超六成受访小店店主确认互联网让小店发展机会变多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