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报规制商标恶意注册专项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十大典型案例。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介绍,在案件审理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运用商标法相关条款,密织规制恶意注册的法律之网,加大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形成规制商标恶意注册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宋鱼水说:“当前商标恶意注册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不法行为人通过将公共资源、社会热点、突发事件中的特有词汇,名人姓名、他人在先知名品牌等具有较高公众关注度的标志抢注为商标,意图利用其所具有的‘流量’及附加商业价值,变现为不正当商业利益,不仅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还会扰乱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社会各界广泛共识,也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始终坚持的司法态度。”
发布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周丽婷发布了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十大典型案例。其中,行政案件涵盖了商标法绝对条款和相对条款的适用,规制主体包括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代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商标恶意注册的判断维度和认定标准;民事案件既包括对商标权人滥用权利行为的规制,也包括对侵权恶意明显、侵权后果严重的侵权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
“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商誉应当通过诚信经营不断积累,试图以‘搭便车’‘蹭热度’‘傍名牌’的方式‘走捷径’行不通。”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吴东平说,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的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无疑是给创新主体吃下了“定心丸”,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发挥商标法各条款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方面的协同和衔接作用,探索在商标民事案件中加大对恶意注册并滥用商标权行为的规制力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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