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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于卓识带领数名法院干警赶赴执行现场,对拒不服从法院判决的两家公司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在经过数个小时的努力后,终于腾迁完毕,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中医门诊部、王某、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南关法院于2023年8月作出判决,判令三被告立即将占用的房屋返还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判决生效后,法院便对房屋进行了查封。但因房屋承租人拒不搬出,申请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南关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到案件情况后,首先与两家公司进行沟通,在对两家公司负责人劝说无效后,决定进行强制腾迁。待张贴的查封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进行强制腾迁。 

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首先对两家公司的二十余名员工进行劝离,排除了可能发生的风险后,执行干警们迅速分工合作。对屋内上锁房门强制开锁后,组织搬家公司将房屋内物品进行逐件清点并搬运至指定地点,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公开透明、依法有序。 

强腾迁过程中,法官发现两家公司均有高精密医疗器械,在本着不损坏腾迁物与保护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再次对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二位负责人同意在7日内将剩余的高精密仪器全部搬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至法院。至此,这桩强制腾迁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本次强制腾迁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捍卫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影响。下一步,南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全力推动南关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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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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