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陈璐萍
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为推深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法律护航,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6月3日上午,海曙检察院会同省水文队、海曙法院一同对已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罪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单位展开回头看。承办检察官到现场听取了该企业负责人对排污整改情况的介绍,查看了污水处理车间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利用快检设备对排污口污水进行了取样检测,通过色卡对比初步显示水质已符合标准。省水文队则对拟排入市政管网的处理后污水进行了现场取样并带回,将通过实验室检测给出更为精准的检测结果。
后续的座谈会上,省水文队对水资源污染的类型及危害进行了普法宣讲。企业负责人就判决中禁止令的实施情况及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排污处理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表示已吸取教训,严格做好生产污水处理,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据悉,目前该企业通过整改,生产已重新步入了生产快车道,今年前五个月产值较去年同期已翻倍。
浙江因水而美、因水而兴、因水而名。抓治水就是抓改革、抓发展。海曙检察院始终坚持在立足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管控,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预防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环境、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在社区、乡村、校园开展环保宣传相关工作,鼓励社会大众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积极检举破坏环境行为,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贡献力量。
下一步,海曙检察院将继续严格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坚持系统治理,以高水平环境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在实践中进一步筑牢水安全屏障,继续释放绿色发展效能,以“检察之为”践行“检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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