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李冬华 张文静 姜帅
6月3日,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联合济南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共同召开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揭牌“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环境法治宣教基地”。
近年来,市中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引导、评价功能,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据了解,市中区法院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三合一”审判模式,组建环资案件专业审判团队,配备具有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2021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21件,同比增长72.98%,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571件、行政案件4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件。
牢固树立能动履职司法理念,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因案施策,充分运用判处刑罚、公开赔礼道歉等形式,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进行惩处,加强生态修复措施的综合运用,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环资案件,全力做实最佳生态效果。
同时,深化府院联动,与区政府制定府院联动工作方案,将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府院联动八项重点行动中的重要一项,最大程度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建立健全要案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在审理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前,邀请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人员召开庭前协调会,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洋渔业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合力解决案件审理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注重听取环保职能部门和环保社会组织意见建议,与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到兴隆街道办事处调研,深入了解街道涉诉情况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形成问题共治、举措共商的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
市中区法院还打造了“事柿和美”环资品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干警到济南黄河生态文明环境教育基地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活动;在植树节期间组织干警到玉符河畔开展“植绿玉符河,共护好生态”护航绿水青山行动暨义务植树活动;筑牢法治屏障,守护一方碧水,联合区水务局等单位,到王官庄社区、大众广场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护航绿水青山”等宣传活动,通过法治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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