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吴春华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深耕诉源治理、优化审判流程、善意文明执行等,以实际行动赋力聚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在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至石狮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服装加工费,被告抗辩加工存在质量问题并反诉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考虑到一方当事人为台资企业,承办法官邀请具有政协委员、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身份的商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析理、商事调解员“讲行话、说行规、晓惯例、列标准”,当事人对调解方案心服口服,最终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石狮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力量参与商事调解工作,聘请30名商事调解员对接灵秀镇电商园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同时,联合石狮市政协在石狮服装智能制造园成立电商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大力推进诉非联动、专业联调、线上联办工作。
此外,石狮法院积极推动各市场主体和职能部门结对共建联动,与市工商联协商共建“民营企业保护工作站”;联合石狮服装设计师协会设立“法护原创”司法工作室;联合石狮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成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治服务站”,建立“1246”跨境电商司法服务模式,持续助推跨境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联合各方力量共促成1265件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石狮法院通过科学繁简分流、加大调解力度、规范案件报结、加快卷宗流转、通报指标数据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切实防止涉诉企业被诉讼活动“拖瘦”“拖垮”;设立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审判团队,组建破产、涉外商事审判合议庭,抓好案件源头分类、流程跟踪、指标提升,缩短审理周期。今年以来,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2580件。
石狮法院还出台《关于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联动征信机构建立“司法+征信”评分机制,灵活采取财产“活封”措施,积极引导失信主体开展失信修复,累计为269家企业修复信用。
据介绍,石狮法院将继续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坚持能动履职,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以更加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和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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