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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合理降低房产中介费是必要之举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据《北京青年报》)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要求经纪机构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并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这些要求指向了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痛点问题,对于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收费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激发市场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收费出现不少问题。比如,有些经纪机构不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履行明码标价义务方面有明显瑕疵;有些经纪机构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房源客源信息优势收取过高费用等。这些问题损害了市场公平,加重了交易当事人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近两年,房地产交易尤其是二手房交易逐步回归理性,人们对经纪服务费也即“中介费”等房地产交易的成本更加敏感,如果经纪服务费过高或经纪机构存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规范收费问题,给交易当事人带来较大的交易成本压力,就可能会拉低其交易意愿,对房地产成交量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盘活房地产存量、促进市场良性循环。

由此可见,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行为是必要之举。不过,要合理降低房产中介服务费还需找准切入点。第一个切入点是,对经纪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捆绑收费、不明码标价以及利用格式合同设定霸王条款收费等行为,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应依法进行全面整治,发现违法侵权问题后采取立案查处、限期整改、曝光、给予失信惩戒等措施进行干预,并用约谈、行政指导等手段教育引导经纪机构为交易当事人提供价格合理的经纪服务;第二个切入点是,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进一步研究优化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示范文本中明确经纪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确交易当事人以及经纪机构的权利义务,对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做出约定。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示范文本,规范经纪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找准这两个切入点,有利于推动《意见》的核心要求加快落地见效,让各方对合理降低房地产经纪服务费产生更强的获得感,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和复苏。(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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