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30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30日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闵行区原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文斌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郑文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随案移送的赃款予以没收。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文斌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闵行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453万余元。
上海三中院认为,被告人郑文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郑文斌有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其中部分索贿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郑文斌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一般应当从轻处罚。郑文斌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该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