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近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因网吧探店广告含“网瘾少年来集合”等信息,对网吧经营企业和发布探店广告的达人予以处罚,双方合计被处罚没款2.15万元。
据介绍,该网吧负责人为提升自身网吧知名度,请多位“网红”探店,但却未严格履行广告审核义务,导致被处罚。而该探店达人在广告中以“玉环的网瘾少年们来集合啦”作为宣传内容之一,并在标题栏用“#”号字符注明推送人群标签,以吸引平台自动推流给具有“网咖”“网咖小姐姐”“英雄联盟”“电竞”“游戏”等标签的消费者,给未成年人打上“网瘾”标签,并推荐网吧为“集中地”等行为,易导致未成年人潜意识中接受“网瘾”标签并获得“相同圈子”的认同感,加深其沉迷网络的可能性。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该探店广告属于广告违法行为。
对此,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视频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广告宣传要合法合规。商家在寻找“探店达人”合作时,要“寻找信誉好、机构设置完备的专业广告企业或网红经济运营机构,并做好审核工作。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