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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商业秘密重要性认识,1月12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3年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为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激励研发与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通过持续推进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全面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等,体系化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2023年,浙江省新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149个,商业秘密案件立案量达37件,同比上一年度提升12.1%。

2023年2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杭州某软件公司举报,反映某平台店小二杨某某侵犯其商业秘密。经查,“生意参谋”是杭州某软件公司开发运营的大数据产品,其中“市场排行、市场趋势、竞品分析”等商业信息具有秘密性、价值性以及保密性特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杨某某系某平台内负责招商运营工作的员工,2022年至2023年期间,分别向某电商平台内3家店铺运营人员索要“生意参谋”账号,3家店铺运营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向杨某某提供了“生意参谋”子账号。截至案发,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杨某某共登录“生意参谋”87次,浏览点击相关商业信息9677次。涉案账号均已停止使用,无法查清违法所得情况,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另外当事人已另案处理)。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杨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

其他案例还有: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曹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黄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嘉善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检测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保密的客户资料案、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机电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姜某某窃取前公司商业秘密案、舟山市市场监管局金塘分局查处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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