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们当年种下的树木,现在在不砍伐的情况下,也能变现成钞票。”近日,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司法碳汇助推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成立仪式上,村民代表拿到面额13万余元的《剑河县林业碳汇认购案件分红支票》时激动地说道。
据悉,此次林业碳汇分红资金来源于剑河县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中违法行为人认购的碳汇款,扣除违法人员植树造林的必要开支后,根据《剑河县林业碳汇案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结余中提取80%用于林农分红,涉碳汇林面积144.22亩。
剑河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全国28个重点集体林区和全省10个重点林区县之一,森林覆盖率达72.42%,但林农所造之林因涉生态红线或受木材采伐指标的限制,不能采伐买卖“变现”。
如何既让林农享受生态红利,又让毁林者补偿破坏环境造成的生态损失,一直困扰着剑河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案件办案组的检察官们。
2022年3月,剑河县检察院探索将碳汇理念引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通过违法行为人认购一定数量的碳票,替代性修复生态功能损失,以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该类案件的考量因素。
中共剑河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碳汇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碳汇检察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剑河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业碳汇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为碳汇检察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剑河县人民政府出台《剑河县林业碳汇案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林业碳汇案件资金管理和使用提供制度和依据。剑河县目前办理该类案件10余件,督促违法人员认购碳汇资金50万余元。(彭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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