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黄学霖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我从噩梦中惊醒,并非委屈自己现在的处境,只恨当时酒后冲动毁了十几年的兄弟情谊,给你的身体留下不可逆的伤害,我为自己的罪行深深忏悔,我愿用我双手获得的劳动报酬来偿还你的医疗费……”这是在漳州监狱服刑的阿超(化名)写给被害人的忏悔信。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负责人在看到这封信后表示,阿超认罪悔罪的言语虽然平淡但很真实,可以感受到他赎罪的强烈主观意愿。
据悉,在漳州监狱,像阿超这样认真认罪悔罪、用实际行动赎罪的罪犯有很多。截至目前,已有3000多名罪犯写下认罪悔罪材料,这与漳州监狱坚持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号房级、分监区级、监区级、监狱级的四级公开认罪悔罪教育是分不开的。
以“半年一主题、一年一周期”为总揽,漳州监狱采取灌输式、强制式、反复式的方式,周期性循环教育,贯穿罪犯服刑始终。每年上半年以认罪为主题,以对犯罪事实、法院判决、犯罪原因和犯罪危害等的认识为主要内容开展公开认罪悔罪;每年下半年以悔罪为主题,以改造的态度、决心和对被害人的忏悔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公开认罪悔罪,积极营造人人比认罪、个个争悔罪的公开认罪悔罪氛围。
漳州监狱在认罪悔罪教育中突出“双向金字塔”运作模式,即全监所有押犯单位都以号房为单位组织开展公开认罪悔罪,确保全监罪犯全覆盖,形成罪犯开口“讲”的“正金字塔”模式;经过逐级评选,择优开展分监区级、监区级、监狱级公开认罪悔罪,树立认罪典型,形成引导罪犯“听”的“倒金字塔”运作模式。
在国庆节、宪法日等重大节日,漳州监狱还常规性开展“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等主题宣誓活动,并创新开展“一日、两会、三创作”等主题教育活动,以“违法犯罪害了谁”“积极改造为了谁”“给被害人的一封信”“假如我是受害人”“国旗下的忏悔”“向家人忏悔”等为主题,以忏悔日、思想交流会、读书分享会、书法绘画、诗歌创作、座右铭等形式,引导罪犯承认犯罪事实、服从法院判决、认清犯罪危害、深挖犯罪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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