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王鹤霖 通讯员 李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是夯实基层普法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黔南州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黔南州组织参加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2005年,都匀市新坪村获得黔南州首个“民主法治示范村”。
目前,黔南州12个县(市)1463个村(社区)中,共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6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08个。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坚持普治并举,黔南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探索和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模式和路子。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这个重要抓手,黔南州委、州政府历来重视基层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4月2日,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发〔2022〕1号)。2020年5月25日,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黔南党发〔2020〕10号),明确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平安和谐的乡村善治体系的目标,并提出了到2022年全州“力争平均每个县(市)有1个国家级、每个乡镇有1个省级、2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工作要求。在全州“七五”“八五”普法规划、《黔南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黔南州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也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的有力抓手,并列入了《黔南州县(市)党委抓农村基层治理责任清单》和《黔南州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治理责任清单》。
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示范创建工作有力推进。黔南州普法办(2021年后为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历年都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各年度都联合印发通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部署,在以县(市)为对象的“八五”普法骨干业务培训会上做了专题培训,并安排各县(市)挖掘本地区先进典型村(社区),形成经验材料围绕创建工作交流发言,为各地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鲜活样板,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此外,黔南州还组织对各县(市)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进行“交叉”评查,对评查情况进行督导落实整改,促进全州各县(市)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重要环节(如筛选、培育、申报、资料上传、后续完善、动态管理等),州司法局都召开调度会,确保各县(市)有效落实。州司法局、州民政局还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形成了《黔南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引》,并针对资料收集归档相对薄弱的情况印发了《黔南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应归档资料范围》,进一步规范了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黔南州普法办、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委组织部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对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多方位开展工作,力促各申报村(社区)能够真正做到“三治”融合。黔南州司法局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发挥村(社区)律师的专业优势,开展村(社区)“法治体检”活动,对村(社区)在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配合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并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州民政局、州司法局联合出台《黔南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并指导基层规范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等,州农业农村局、州司法局联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活动,州委平安办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黔南州加强乡村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州委党建办印发了《黔南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引》、州委组织部印发了《黔南州村级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以党建为引领,以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为杠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示范创建激发基层工作热情,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更加夯实。通过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州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村级组织更加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组织等村(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基层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人心并得到全面落实,基层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建设了一批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培育了一批基层“法律明白人”,现全州通过考核上岗共有“法律明白人”16149人,平均每个村和社区有11人,在全省率先实现每个村和社区不低于5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促进基层干部和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全州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黔南州将继续强化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在强化制度建设、创新考核方式、厚植法治文化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以实际行动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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