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莫让竞业协议成就业拦路虎
据法治日报报道,一些互联网、新能源企业将竞业限制的范围扩大到了全体员工,且协议中规定的竞对企业囊括同行业的几乎全部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不少人为了尽快入职签下竞业限制,以为就算真离职了公司也不会跟普通员工斤斤计较,结果教训惨痛。据报道,上海一普通培训人员,在跳槽至一家新培训机构后,收到了老东家的一纸诉状,并因为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10万元。社交平台上,吐槽类似经历的网友不少,岗位也并非都是核心岗。
竞业限制,本是为了预防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对完全接触不到商业秘密的普通员工,签署和启动竞业限制,明摆着是管得太宽、要求太严苛了。还有个别企业,启动竞业协议不是冲着员工去的,而是冲着竞争对手去的。正因如此,不少人想跳槽却不敢,还有的宁愿暂不入职也坚决不签字。变味变质的竞业限制,变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既挡住了那些有意愿踏进来的员工,也拦住了许多优秀人才施展才能之路。
在竞业限制的异化上,放任用人单位侵害员工权益的法律空子必须填上。哪些行业、岗位应该纳入竞业限制范畴,无差别设立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与商业机密完全挨不着边的员工在离职后被启动竞业限制是不是该认定无效等等,都应该在法律层面给出更明确的答案。被滥用的竞业限制已经背离了作为保护商业秘密预防措施的制度初衷,成为职场就业的拦路虎,影响到劳动力资源的良性流动,不可等闲视之。(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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