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丁香医生”被诉,意义远超赢官司
上海交通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组成依法治疗小队,诉互联网诊疗平台“丁香医生”违规首诊。最终,该案以和解方式结案,队员们的诉求得到实现。该案也因此获得第八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三等奖。(5月10日中青在线)
这起诉讼的起因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小孙在“丁香医生”App上问诊,为首诊,医生诊断“过敏性皮炎”,用药不见好转,此后小孙在线下医院就诊,诊断为“慢性荨麻疹”。小孙向同学讲述了自己的诊疗经历,同学们认为“丁香医生”违反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16条“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规定,并发现这几乎是互联网医院的通病,于是组成团队,起诉“丁香医生”。
最后的结果是,大学生团队的诉求得到实现。杭州、银川等多地卫健委责令“丁香医生”整改,此后,“丁香医生”不仅口头致歉并退还了小孙的诊疗费用,而且还按要求修改部分用户协议,增加了相关条款,说明了在线问诊咨询服务“仅针对曾在实体医疗机构诊疗过的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患者”。
大学生团队赢得这次诉讼,维护了小孙的正当权益。但这起诉讼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其更大的意义在于,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诊疗规则,也使得互联网诊疗相关法规得到更好执行。这次诉讼起到了净化互联网诊疗的作用,这样的诉讼多了,就能为互联网诊疗去垢除污,促进其健康成长。
普通民众分不清互联网健康咨询和互联网诊疗的区别,对于以咨询之名行诊疗之实的越界行为难以识别。对于初诊和复诊的概念也较为模糊,不了解“互联网诊疗不得初诊”这条规定存在的意义,如此不仅难以维护好自身权益,也无法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当前互联网诊疗滥竽充数现象比较普遍,与群众监督力量比较薄弱不无关系。
医学和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不仅诉讼胜算很大,而且这类诉讼对于民众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互联网诊疗作为新生事物,最初难免存在监督短板,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可向社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民众进行维权诉讼,从而促进互联网诊疗健康发展。(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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