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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取缔“野鸡大学”不能只靠提醒

每逢志愿填报,“野鸡大学”总会蠢蠢欲动。近年来,《人民日报》每年都会发布“野鸡大学名单”,提醒考生与家长不要上当受骗。然而从2015年的210所到如今的391所,经历多年宣传整治,其数量不降反升,不禁令人疑惑——治理“野鸡大学”咋就这么难?

“野鸡大学”可分为两类。一类有场地和教师,打着“大学”“学院”的幌子,实际上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营一些成人自考业务。这种学历只对少数群体有用,多数高中应届生自然不会考虑。另一类则只不过是空壳,连基本的教学都无法开展,交了学费常常找不到人,属于彻头彻尾的诈骗。

对于第一类机构而言,它们本身合法存在,但并不能合法为学生发放学历学位证书,误导考生放弃正规招考渠道,无疑是在钻法律空子。正因其游离在灰色地带,要彻底取缔格外困难。考生若有异议,又因为是自愿放弃报考、达成缴费协议,常常落得有苦说不出。

从现实来看,各类反诈提醒虽有一定效果,但仍是“被动防守”,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野鸡大学”的增多势头。考生的社会阅历不足,部分家长信息闭塞、缺乏辨别能力,在“野鸡大学”的蛊惑下难免有人上当受骗。对此,不能止于吃亏买教训,而应该深切反思,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正如部分家长和从业者的发问:“光提醒有什么用,要求他们改个名字很难吗?”

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曾对限定词、地域行业字段和“大学”字眼的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避免名称相近引发混淆。个中思路值得借鉴,但适用范围有限,对“野鸡大学”缺乏约束力。2021年,教育部等八部门明确“大学”“学院”的审批要求,对部分冒用的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摸排清理。然而仍有不少顶着“大学”名头,甚至与正规高校只有一字之差的“野鸡大学”活跃在市面上,换个名字、换个网站又能继续行骗。

对“野鸡大学”釜底抽薪,必须将被动防范与主动出击相结合。从“改名”这个细节出发,要敦促冒名顶替者退场,让招摇撞骗者伏法;着眼于高等教育环境的建设,必须破除“买学历”的认知陷阱,严厉打击违规招生,同时扭转考生和家长的侥幸心理。(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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